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據吉林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官網2018年10月18日發布的公告,吉林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停止受理14類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申請。
公告稱,根據《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壓減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目錄和簡化審批程序的決定》(國發〔2018〕33號),自2018年9月23日起,停止受理水工金屬結構、港口裝卸機械、集成電路卡及集成電路卡讀寫機、空氣壓縮機、廣播通信鐵塔及桅桿、建筑鋼管腳手架扣件、人造板、飼料粉碎機械、輕小型起重運輸設備、建筑卷揚機、救生設備等11類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申請,對已經受理的企業申請,終止行政許可程序。對防爆電器、燃氣器具(不含燃氣灶和燃氣熱水器)和制冷設備(不含標定容積500L以上大冰箱),在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后,立即停止受理生產許可證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