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從四川省質監局官網獲悉,10月18日,遂寧市政府召開七屆32次常務會議,審議并原則通過了《遂寧市先進質量管理方法標桿企業評定辦法》(以下簡稱《評定辦法》),這標志著遂寧市從政府層面推動質量提升行動有了新抓手和載體,必將加快推進全市制造業提質增效、引導和鼓勵企業加強全面質量管理、提高企業核心競爭力起到積極的引領作用。《評定辦法》將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
《評定辦法》是遂寧市結合全市質量管理實踐、引導企業借鑒國際標準化與先進質量管理模式、提升自身質量管理水平的創新性工作,這也是遂寧多年來總結經驗探索推動高質量發展和開展質量提升行動的生動實踐。辦法分為總則、申報與受理、審查與評定、表彰與應用、監督管理、附則6個章節22條,具體規定了先進質量管理方法的定義、適用范圍、評定原則、審查與評定程序、公示要求以及異議處理等方面,對申報推行先進質量管理方法標桿企業的前提條件、申報材料、申報程序、監督管理等作出了明確要求。
《評定辦法》規定,先進質量管理方法標桿企業評定工作由遂寧市質監局負責組織實施,被認定的標桿企業將由遂寧市財政獎勵5萬元,并在申報省、市或行業等質量獎項評選活動中予以優先推薦。